惩罚不能伤自尊
2026-04-24 06:10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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惩罚不能伤自尊

(随笔)

水大侠

惩罚是指对违规、违法或不当行为实施的惩戒与处罚,旨在通过责罚手段抑制不良行为。例如,“他因为迟到受到了老师的惩罚”。该词兼具动词与名词词性,广泛应用于法律、教育及心理学等领域。

基本语义与词源:

·核心含义:作为动词时指通过责罚、体罚等手段实施惩戒;作为名词时既指具体的处罚措施,也包含苦行赎罪的抽象惩戒形态。

·词源出处:该词最早见于《魏书·西域传》中“杀人者死,馀罪各随轻重惩罚”的历史记载,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。

·近义词汇:在处理、刑罚、惩处、责罚、处分等语境中,惩罚常作为近义词使用,表达类似的制裁意味。

多领域具体解读:

·法律层面:惩罚是对违反或不当行为的制裁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的相关条例实施制裁。

·教育学角度:指对个人或集体的不良行为给与否定与批评,是学校德育采取的一种教育方法。常见方式包括口头指责、警告、记过、留校察看等。

·心理学定义:指当有机体自发做出某种反应后,随机呈现一个厌恶情绪(或不愉快情境),以其消除或抑制此类反应的过程。

需要指出是,不当的惩罚(如经常打骂)容易使受惩者与施惩者产生对立关系,削弱人的内在惩罚机制(如内疚、自责),并可能使人产生压抑心理,妨碍身心健康发展。

在我看来,惩罚一旦伤了人的自尊,就会失去惩罚的意义。

看了张鸣老师的《刺字黥面的兵》后,对此认知就更加深刻了。

他是这样说的:

刺字黥面,是古之刑罚的一种,但是,宋代的大兵,不是罪犯,却也刺字黥面。起因是有的地方以罪犯为厢兵(地方部队),罪犯都是要刺字黥面的,人称配军,或者贼配军。后来,管兵的人发现,刺字之后,这些兵不大好逃了,于是刺字扩大化,不是罪犯的厢兵也刺字,再后来,皇帝的禁军,逃亡的也多,也普及刺字。

正因为如此,朝廷才出此下策,靠刺字黥面来遏制逃亡。即使逃回家了,当年有保甲制,地方官一查,也能查得出来,再把你抓回去就是。但是,把士兵当罪犯看待,连起码的面子都不肯给,这样的军队,是没有战斗力的。抓来抓去,黥来黥去,士兵是越来越不肯卖命。北宋的军队,也就越来越弱,无论碰到西夏人、契丹人还是金人,都是豆腐渣。只有在对付内部的农民起义时,才有点用,还主要靠的是西北的蕃兵。辽国末年,国力已衰,被金人打得一塌糊涂,但打宋军,还是跟喝粥似的。北宋灭亡之后,朝廷改了点章程,军队制度灵活了一点,大部分部队,士兵也不刺字黥面了,才算有点改善,好歹没让金人把整个中国都占了。

张鸣老师的叙述,让我更加清晰地认识到:惩罚一旦伤了自尊,人的积极性就会丧失殆尽。

2026.4.24于杭州天都城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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